牛黄 在成都人的语言中,啃兔脑壳有两层含义:一是啃真正的兔头。这种兔头有麻辣五香怪味等多种味道,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兔头从鸡肋变成了鸡腿,人人得而啃之,双流老妈兔头几乎成了这一美食中的麦当劳。还有一层含义便是发散开来意指男女耍朋友时的亲密亲吻,以啃兔头时的左右开弓与流汤滴水来形容二人世界,不但真切,而且形象。 早在上世纪90年代,肯德基进入成都之初,我就觉得他们的名字取得太好了:我们喜欢啃,原来你们也喜欢啃。只可惜他们的本地化策略做得不好,要是把彼肯换成此啃,成都人会更欢迎。 其实啃是成都人民都喜欢的一个吃相。当面前有值得一啃的食物或女人时,人人都会感觉幸福。在成都人的嘴里,啃绝对是对美食与美人最佳的赞誉。因为啃不但要动嘴,还要动手,大多数时候是双手并用。我以为这才是对对象的尊重。而在某些形而上的场合与某些形而上的人吃一些形而上的食物,大家文质彬彬,拿筷子的模样更像卡拉扬在指挥柏林交响乐团。其结果是面对满桌子的美味珍馐还是吃不饱,下来后各自加餐。 仅就美食而言,成都地面上可以一啃的太多了。比如糖醋排骨、卤鸡翅、卤鸭子、泡椒凤爪、卤鸭脚板、卤猪蹄子……但凡形状古怪难以一口闷下的食物,都可以一啃。据我了解,大多数老外是不吃小型动物的四肢的。比如鸡,他们会掏出内脏,砍掉翅膀,斩掉双脚,有变态的还要把剩下的骨头剔干净,剩下一堆无法直立的火巴火巴肉。真为他们难过――为了支援中国,自己把难吃的部分都吃了,却把好吃的出口到中国来。 其实对朋友也是可以以此区分的。如款待外地朋友,仅仅请他们到那种晃眼儿餐馆吃一顿,那是你们之间还有距离。够哥们,便一定要带他们去啃一盘兔脑壳,一定要啃得双手油腻,大声叫好,那才算真正尽了地主之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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